四名涉声援理大示威者被判15至24个月

时间:2022-12-21 22:3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香港警方2019年11月包围理工大学期间,有百余人聚集声援学生被捕,其中四人因涉非法集结等罪,星期三(12月21日)被判15至24个月有期徒刑。

据香港《明报》报道,2019年11月18日警方围堵理大期间,有约百人涉在尖沙嘴科学馆广场一带声援学生被捕,包括民主党主席罗健熙在内的10人被控非法集结、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其中,罗健熙被裁定非法集结罪脱、五人已于之前认罪宣判,另外四人星期三均被裁定罪成。

据报道,四人中一名案发时26岁男记者就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被判监15个月,另三人年龄介于22至70岁间,就非法集结罪被判监24个月。

审判此案的法官练锦鸿称,本案被告异口同声称到场是为了协助年轻人或学生,并形容他们盲目崇拜青春乃情感投射,甚至是“近乎恋童癖”的行为。

练锦鸿指出,被告声称到场帮助年轻人或学生,但占理的不一定是上述两者,年轻也并非犯案理由,被告有心帮助年轻人属高尚情节,但“不理是非地帮助导致损害更大”。他指出,本案为连串越趋暴力事件的转折,量刑应以惩罚为主。

针对有被告称担心警方使用武力故推开警员的说法,练锦鸿认为,警方鲜有开实弹枪射向示威者的情况,用得最多是不损害生命的橡胶子弹及催泪烟,该说法仍无合法理据。他指出,警方的做法也有需要改善之处,且警员犯错会受社会和机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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