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落实部门和地方责任

时间:2022-12-14 15:1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国官方出台《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对落实乡村振兴部门和地方的责任作出规定,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据新华社星期二(12月13日)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采访时强调,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的主要目的是以责任落实推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办法要求从四个方面落实乡村振兴工作。一是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结合本地区实际抓好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二是要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协调多个部门和领域的乡村振兴工作,形成乡村振兴的政策和工作合力。

三是要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到为农民办实事、解难题上。

四是坚持中国政府的全面领导,层层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要求。

负责人说,制定出台该办法,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和推进机制,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促振兴的工作格局。

在落实乡村振兴的部门责任上,办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主要责任内容、要求和主体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部门在拟订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等八个方面的具体责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事项协调、重大任务督促落实等。

在责任主体上,办法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单位本系统乡村振兴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对于落实乡村振兴的地方责任,办法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包括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发展乡村产业,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等。

办法也分级明确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具体责任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负总责,并确保乡村振兴责任制层层落实。市级党委和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县级党委和政府整合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把乡村振兴作为中心任务,“一村一策”加强精准指导服务,抓好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落地、重点任务落实。村党组织要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共同参与乡村振兴。

在社会动员方面,办法提出要深化定点帮扶、强化东西部协作和积极动员社会力量。

办法也构建了全方位考核监督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包括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报告、情况督查及激励约束等,战略实绩考核结果会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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