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审议通过的香港《稳定币条例草案》星期五(8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在香港设立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的发牌制度,完善对虚拟资产活动在香港的监管框架,以保持金融稳定。

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和香港电台报道,《稳定币条例》实施后,任何人如在业务过程中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在香港或以外发行宣称锚定港元价值的法币稳定币,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

“稳定币”(stablecoins)是一种旨在与某些资产(通常是货币)维持相对稳定价值的虚拟资产。

《条例》要求相关人士须符合储备资产管理及赎回等方面的规定,包括妥善分隔客户资产、维持健全的稳定机制,以及须在合理条件下按面额处理稳定币持有人的赎回要求。相关人士也须符合一系列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管理、披露规定及审计和适当人选等要求。金融管理专员会适时就制度的详细监管要求作进一步咨询。

发牌制度将为公众及投资者提供更好保障。其中,条例只容许指定的持牌机构在香港销售法币稳定币,而只有由持牌发行人所发行的法币稳定币方可销售予零售投资者。此外,为防范诈骗,在任何时候(包括六个月的不违反期),只有关于持牌法币稳定币发行的广告会被允许。

团结香港基金副总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总监水志伟说,条例提高了虚拟资产生态系统的确定性和合规基础。政府可以把握时机,主动向全球大型稳定币发行商及潜在投资者推介香港在监管方面的法律框架、稳健的金融基础设施以及国际化人才优势,吸引更多相关企业落户香港。

评级机构标普全球预计,香港开放稳定币发行后,银行业在支付系统层面将面临更多数字竞争,特别是在批发支付方面,稳定币在成本和速度上具有优势,但相信对零售支付的冲击较小,也不会对整体市场带来颠覆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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