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纪委监委8月4日消息,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汝州市委原书记韩春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春晓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房产,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搞权色交易;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韩春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韩春晓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韩春晓,男,汉族,1970年3月生,河南宝丰人,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他曾任宝丰县委政研室主任、城关镇镇长、城关镇党委书记,平顶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工委委员,新华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职。

2019年,韩春晓任汝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21年任汝州市市长,2023年6月任汝州市委书记,至2025年2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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