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通报,云南省原副省长张祖林受贿上亿元人民币,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星期四(6月26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上述消息。

根据通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星期四公开宣判云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张祖林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张祖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张祖林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张祖林在2001年至2023年利用担任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云南省丽江市委副书记、市长,云南省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云南省玉溪市委书记,云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云南省政府副省级干部、参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规划审批和融资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1.22亿余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张祖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他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张祖林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其孳息已追缴到案,且其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6岁的张祖林是云南昭通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深耕于云南,曾历任楚雄州副州长;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局长;中共丽江市委副书记、市长;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玉溪市委书记等职。

2014年8月,张祖林升任云南副省长。2018年1月,云南省政府换届,他不再担任副省长,后于2018年3月获聘为云南省政府参事,直至2022年11月任期届满离任。

张祖林去年3月被官宣落马,成为2022年中共二十大后、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崔茂虎以来的云南第二“虎”,同年9月被开除中共党籍。通报指,他长期政商勾连,大搞利益交换,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音像制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检察机关去年9月对他作出逮捕决定,同年12月决定对他提起公诉。据悉,他在今年4月的公开庭审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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