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金矿爆炸事故 官媒批评企业迟报30小时

时间:2021-01-14 07:3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北京综合讯)山东烟台星期日发生金矿爆炸事故,导致22名工人被困矿井,涉事企业在事发30小时后才上报当局,被中国两大官媒批评,指迟报行为不能容忍。

央视新闻前天在评论中说,救援是与死亡赛跑,迟报乃安全生产大忌,不能容忍。央视强调,中国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发生事故后不得迟报、瞒报,直言对所涉责任,需“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新华社指企业草菅人命将永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新华社同日也批评,指迟报反映出涉事企业对生命的漠视,直言这无异于草菅人命,“就是与人民为敌,国法必不容。”

评论引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指事故单位负责人在接到现场报告后,应当在一小时内向地方政府部门上报事故信息。同时,中国有关法律对迟报、瞒报事故也有严厉的惩罚规定。

新华社指出,个别企业地方政府部门存在侥幸心理,事故发生后不是抢时间争取救援力量,而是“争取时间”将事故“大事化小”,企图逃避处罚。直到藏不住了,才向上级政府部门“求救”。

因此,新华社指企业迟报事故令22名受困工人的生命处于更加危险的境地,涉事企业“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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