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文端:从人大释法 看特首肩负维护国安重任

时间:2023-01-05 16:0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香港《明报》

作者:卢文端

近日《明报》刊登一位法律学者评论,指人大释法无直接回应特区政府释法条文及立法原意,形容“变相驳回政府要求”,“或是对政府提请释法不太满意”。笔者看后简直是哭笑不得,不知是其对情况缺乏基本了解,没看清楚人大释法内容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的答记者问,还是别有用意,不得而知,也无谓猜测。刚巧有权威人士建议笔者对人大释法有何启示作些解读,本人特在此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做点针对性的分析:

其一,释法内容的焦点是行政长官及其担任主席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简称国安委),由此不仅可看到特首所担当的维护国安重任,而且能进一步理解中央为何支持具有维护国安“铁肩膀”的李家超担任特首;

其二,人大释法回应了行政长官向中央提交的有关报告,包括不具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担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可能引发国家安全风险的问题,根本不存在“变相驳回政府要求”的问题;

其三,本次人大释法是特区政府与中央密切沟通交流的结果,得到中央充分肯定,何来“不太满意”?

其四,中央的基本思路是尊重特区高度自治权,希望通过“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由香港本身来处理涉及国安案件的审理事宜,这也是本次人大释法的最重要意义。

释法焦点落在特首维护国安责任

本次人大释法有三个要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港区国安法》第14条规定的含义,香港特区国安委承担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定职责,特区任何行政、立法、司法等机构,及任何组织、个人,均应当尊重和执行国安委的决定;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国安法第47条规定的含义,行政长官证明书对法院审理国安案件有约束力;三是明确了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当适用的法律依据,对不具有香港特区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可担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问题,释法根据国安法第14和47条有关规定,为解决有关问题提供可行方式和路径,即有关问题应当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如法院没能这样做,国安委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对这样的情况和问题作出相关判断及决定。

从这三点内容可看到行政长官的角色至为关键。道理很简单: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区的首长、“当家人”,也是国安委主席,就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向中央政府负责,是香港维护国安的“第一责任人”,肩负重大责任。李家超在止暴制乱、实施国安法中经受重大考验,有一副扛得起各种压力的“铁肩膀”,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坚定意志和能力。这也是中央支持李家超担任特首的重要原因。

释法直接回应行政长官有关报告

从释法内容可看到,所谓人大释法无直接回应特区政府释法条文及立法原意的说法,根本不符合事实。人大释法第三条清楚列出行政长官向中央提交的有关报告看法:“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担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能引发国家安全风险”。人大释法对此明确回应:这是属于港区国安法第47条所规定的需要认定的问题,应当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如果法院没做,国安委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对该等情况和问题作出相关判断及决定。

至于所谓中央“对政府提请释法不太满意”的说法,更是不知从何说起。事实是,李家超建议提请释法,是与中央有关方面密切沟通之后的决定,得到中央“充分肯定并坚决支持”。不然,中央怎么会在终院判决前向行政长官发出公函,要求其就维护国安事宜提交报告?又怎么会在李家超宣布建议中央提请人大释法后,港澳办、中联办、驻港国家安全公署都及时公开表态,对李家超的决定表达坚决支持,充分肯定其作为香港特区“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所作出的担当?李家超特首这次建议中央释法,在香港也得到强大的民意支持。

释法最大意义:推动完善港法制

行政长官给中央报告所提出的问题,是港区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人大释法没有对相关案件作任何决定,而是通过解释国安法有关条款,阐明有关条款的含义,在法律解释上作出澄清,明确解决有关问题的方式和路径,把事情交特区自行处理。

从释法内容可看到,中央的基本思路还是尊重特区高度自治权,希望通过完善香港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由香港本身来处理涉及国安案件的审理事宜,这也是本次人大释法的最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释法接受记者访问时,清楚表达了这样思想,他不仅强调指出,国安法第7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这一规定应当认真落实到位,而且还特别谈到,香港特区应当适应实施港区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本地相关法律,包括《法律执业者条例》等,充分运用本地法律解决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

人大释法所传达的这些信息,值得香港社会高度重视。在这方面,行政长官肩负重大责任,社会各界应支持特首履行好维护国安的责任,保持香港稳定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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