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会全票通过《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

时间:2024-03-20 07:2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港立法会全票通过《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

(香港综合讯)香港立法会全票三读通过俗称《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香港特首李家超说,该法案将在星期六(3月23日)生效,并形容这是港府和立法会共同完成光荣使命的历史时刻。

综合《明报》《星岛日报》、网媒“香港01”等报道,港府3月8日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后,经过连日密集审议和开会,议会星期二(3月19日)再次加开特别会议,89名在席议员当天傍晚全票通过草案,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更破例投票。

彭博社:香港回归以来法律草案获批最快一次

彭博社报道,这是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以来,法律草案获批最快的一次。

李家超在草案通过后进入立法会发表演讲。据港府发布的新闻公报,他在开场白中说:“今日,是香港的历史时刻,是香港等待了26年8个月零19日的历史时刻,是特区第六届政府和第七届立法会终于共同完成光荣使命的历史时刻,是香港特区共同谱写光荣历史的骄傲时刻。”

李家超也提到今年是中国官方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周年,并称在星期二完成立法是“不负中央所托,不负国家信任”。他说,草案将在星期六刊宪公布实施并生效。

港府在2003年曾就此推行立法,但引发数十万人上街示威后撤回,此后一直未能立法。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共分九个部分,包括叛国、叛乱煽动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作为、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等。

其中,叛乱罪、叛国罪一经定罪,可被判终身监禁;公开表明意图犯叛国罪,可被判监14年;煽动意图罪,可被判监七年,若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加刑至可被判监10年等。

至于非法披露国家秘密,可判囚10年,同时列明“公众利益”的免责辩护,但条件是相关披露涉及严重影响政府依法执行职能,或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此前,美国国务院曾发声明,质疑境外干预和国家秘密的定义含糊,官方或可因此利用拘捕和羁留手段打击异见。

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引述一名西方国家驻港领事馆的香港雇员华特说,要是熟悉法案的话,会知道要踩到红线不是那么容易,“我没有特别担心个人安危”。

华特也说:“你在法案里头如此突出地写了‘境外势力’的定义,以后要在政治语境上去批判谁‘勾结境外势力’就变得简单。那香港还有谁会主动接触‘境外势力’?不接触的话,香港所谓的‘超级联系人’角色还能怎样当下去?”BBC的报道并未透露华特在哪个西方国家的领事馆工作。

据法新社报道,联合国人权事务负责人特克(Volker Turk)星期二在声明中谴责香港仓促通过草案,并批评此举是“人权保障的倒退”。

热度: ° | 返回联合早报首页 可查看更多内容。
赞一下
(0)
0%
赞一下
(0)
0%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