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察:大汪离婚战成大陆女性维权新战场?

时间:2022-11-25 22:3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下午察:大汪离婚战成大陆女性维权新战场?

台湾艺人大S(徐熙媛)和中国大陆富二代汪小菲去年官宣离婚时曾引发一轮两岸“独统”民意对决。

孰料,时隔一年后,当时还维持着表面客气的二人因生活费争执变成隔空喊话的怨偶,把这场离婚大戏带到了下半场,霸占微博热搜,引发新一轮的舆论风波。

进入下半场的大汪离婚战

台媒星期一(11月21日)爆料大S起诉汪小菲未履行离婚协议,未向她支付相关生活费用约500万元(新台币,下同,22万新元)。

报道称,大S在台湾向当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予以批准,汪小菲在台湾包括S HOTEL在内的部分资产将被查封。

媒体还爆料说,双方就这件事私下已经尝试解决过,但没有得到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答案,最后只好对簿公堂。

汪小菲当天一连发送多条微博回应,大致是控诉台媒恶意抹黑、自己想见孩子却被大S阻止,以及孩子的生活费、学费一分没少给,但是暗示大S已经再婚,因此不想再给他们交电费了。

汪小菲当天一连发送多条微博控诉大S,并表示不想再给他们交电费了。(微博截取)

他还在评论区发飙怒斥大S与新婚丈夫具俊晔住着他花2.4亿首付,每月100万房贷供着的房子,吃他的、用他的,甚至连床垫都不换一个。

汪小菲“床垫梗”由此诞生,引得两岸吃瓜群众全程跟踪这个高价床垫的去向。

台湾媒体对大S家的床垫处理过程进行了直播。(互联网)

汪小菲拉开骂战后,大S方面派出母亲黄春梅出面应战。徐妈妈对媒体表示,无论是司机、保姆的工钱,还是房贷、电费,都是离婚协议里定好的;也否认不让汪小菲看孩子,还透露汪小菲的妈妈张兰连发数条语音骂她们一家,“气得血压都高了”。

随着张兰在直播间正面回怼、大S发声明否认指控,双方围绕着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前妻生活费等问题,展开了多个激烈回合的口水战。

媒体、网民也一路追踪,从“汪小菲去台湾了吗?”到“大S还床垫”再到“床垫真假鉴定”,好不热闹。

一些网民站队支持大S,认为就应该遵照婚前协议,汪小菲撒泼耍赖无视法律;另一些网民则同情汪小菲,指出前妻再婚还要继续给他们支付高昂的日常开销,是谁也不愿意。网上甚至传出,大汪之争在中国大陆已经成为“俄乌”和“共存vs清零”之外、可能导致朋友“绝交”的第三个话题。

在这些沸沸扬扬的声音当中,一些大陆女性网民对照身边普通女性的离婚案例,开始思考另一个更实际的问题,让这出娱乐圈闹剧有了一些现实意义。

大陆离婚女性维权之难

一名大V星期一(11月21日)当晚在微博发出一条长文,称如果大汪离婚发生在中国大陆普通人身上,最终“不会看到一个跳脚骂街的赖账男”,而是“看到一个情绪崩溃的、被抢走了孩子的妈妈”,引发共鸣,也让更多网民分享自己身边的案例。

结合这些网民的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可以看出,中国大陆在抚养权方面,不是考虑尽可能维持孩子原有的生活状态,而是将孩子按数量平分给父母;而父母谁能获得抚养权,更多的也是参考双方当时的经济实力。需要更多承担家庭责任、照顾孩子的母亲往往是经济实力较弱的一方,想要获得抚养权就得作出更多让步。

一名大V称如果大汪离婚发生在中国大陆普通人身上,最终“不会看到一个跳脚骂街的赖账男”,而是“看到一个情绪崩溃的、被抢走了孩子的妈妈”,引发网友共鸣。(互联网)

在抚养费方面,大陆的抚养费标准不是以“维持孩子原有生活水平不变”为原则,而是“近似于低保”,低到“在收入里的占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法律成本太低,还存在大量赖账的情况,多数离婚夫妻的抚养费争执都会以“和解”了结。如果真的迫不得已要走法律途径,则会面临一场持久战,考虑到抚养费本来就很低,陷入耗时耗钱的官司往往会让被赖账的一方得不偿失。

综合来说,这些标准和程序对在婚姻、家庭中通常付出更多精力和时间的女方都是更不利的。

网民们还提到一种常见情况,就是父亲一方组织亲友团直接把孩子抢走,藏起来不给母亲探视,“只要坚持一阵,就能变成既成事实更改抚养权”,最后女方只落得求诉无门的下场。

但也有网民指出,大S不是没有收入的全职妈妈,自己的经济实力足以保持两个小孩原本的生活质量,却仍要汪小菲继续支付高额抚养费,是否“吃相太难看”?

还有网民说,自己也是女性,但大S再婚还要求前夫养新老公,“真的也很下头”。

不过,这些言论很快被支持女方的网民反驳,指出抚养费和生活费都是当初离婚协议的内容,猜测汪小菲当时是因“出轨”心虚或感到愧疚,签下了这份相当慷慨的协议。如果他现在觉得冤,应该去法院主张相关费用的协议条款无效,而不是来网上撒泼,并认为一些女性“跪久了,看不得别人过正常日子”。

还有网民指出,汪小菲的态度反映出一种可怕的逻辑,即“离婚协议不算数,法律文书也不算数,老子不高兴就可以不按照法律来”。

事实上,对于大S再婚后汪小菲是否有继续执行离婚协议并支付赡养费的问题,两岸律师都给出了相同的答案。

台湾知名律师吕秋远在个人脸书上说,调解谈判的内容,如若谈好并签字,原则上不能改变。大陆律师邓高静在个人微博中说,法院所出具的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汪小菲以大S再婚为由不履行法院调解书,纯属耍赖,大S离婚后和谁结婚、再婚后过什么样的生活、再婚后家具是否更换等等,汪小菲更无权干涉。”

换句话说,整起事件并不存在法律争议,关键在于汪小菲眼见前妻另结新欢,心态失衡,以为使出在大陆习以为常的耍赖伎俩就能蒙混过关,没想到台湾方面会真刀真枪的查封他的财产。

大陆年轻女性更恐婚

从中国现行的法律来看,女方如果婚前没有个人资产,那么男性婚姻中不管是出轨还是家暴,只要离婚都很可能是女方净身出户。西方国家设置的离婚赡养费在中国大陆也不存在。

中国大陆2020年5月设立的“离婚冷静期”更被恐婚的年轻人视为洪水猛兽。他们认为结婚和离婚是个人意愿和自由,自己行为自己负责,这样强行用法律干预反而会适得其反。

一项调查显示,中国90后青年结婚意愿呈现下降趋势,而女性的结婚意愿明显低于男性。(路透社)

还有网民在留言中提到,对那些被家暴的人,一个月冷静期之后人还活着吗?“连想离婚就立马离婚的自由都没有的社会,你怕不?”

网传中国大陆女性在婚姻中有四大悲剧:当妈式择偶、保姆式妻子、丧偶式育儿、守寡式婚姻,如今还叠加冷静期,网上开始流行起“不婚不育保平安”的说法。

共青团中央一课题组去年调研发现,中国90后青年结婚意愿呈现下降趋势,而女性的结婚意愿明显低于男性,表示“不结婚”和“不确定会不会结婚”的人数占43.92%,比男性多出19.29%。

在影响结婚意愿的原因中,受访者选择“不相信婚姻”的占30.5%,其中女性占73.4%。

大S和汪小菲这样的明星离婚通常只是吃瓜群众茶余饭后的谈资,但这场涉及两岸抚养权、赡养费问题的口水战,却成了一面镜子,照出不少大陆女性在婚姻中的无助,也照出大陆法律体系中对女性保护的缺失,同时也触发了越来越多女性自我保护意识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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