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成植物人四年 妻子起诉离婚获准

时间:2022-09-26 22:5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江苏省南通市一对夫妻,丈夫因交通事故成植物人,妻子四年后身心俱疲提起离婚诉讼,但愿意每月给丈夫扶助费,并承担儿子全部抚养费。法院审理后准许双方离婚。

据《北京青年报》星期一(9月26日)报道,江苏南通如东县法院审理一起丈夫成植物人妻子起诉离婚的案件。

案情显示,曹雨和叶凡2015年婚后生下一子,丈夫曹雨2018年7月发生交通事故严重受伤,抢救后成了植物人,需要持续治疗。

由于曹雨是单方事故,没有赔偿金,全家人为了曹雨的治疗耗尽积蓄。为缓解经济压力,妻子叶凡外出打工,瘫痪在床的丈夫以及上小学的儿子则由公婆照料。

报道称,几年过去,曹雨依然没有好转,独自在外打工赚钱的叶凡身心俱疲,渐渐萌生了离婚的念头。

由于曹雨伤情严重,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法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叶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叶凡公婆称不反对儿媳提出的离婚请求,但也不忍代替没有意识的儿子同意离婚,希望由法院依法判决。关于儿子的抚养问题,叶凡公婆未提出任何要求,但希望孙子由他们代为照顾。

叶凡则主动表示,愿意每月给付丈夫的扶助费,并同意儿子由其爷爷奶奶照顾,自己承担儿子的全部抚养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曹雨因交通事故致重伤,现一直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夫妻之间无法交流,夫妻生活名存实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原告起诉离婚,应予准许。

关于原告对被告的夫妻扶助问题及原、被告之子的抚养问题,原告与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即被告父母经过协商达成了协议,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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