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厅官李仕春醉驾被停职 检方不起诉

时间:2018-09-29 16:1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记者 崔先康 单玉晓)中国法学会党组一份文件的截图近日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显示该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酒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因犯罪情节轻微,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鉴于李仕春严重违纪,中国法学会党组决定暂停其职务,接受组织调查。

接近中国法学会的人士表示该文件属实。李仕春本人则对财新记者表示:“司法机关掌握的情况是最客观的,我只是当事人,讲也不合适。”

9月25日,中国法学会党组发出《关于李仕春同志停职的决定》。这份文件写道:2018年8月21日,李仕春酒后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因犯罪情节轻微,9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鉴于李仕春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经学会党组研究决定,暂停其研究部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接受组织调查。知情人士透露,8月21日,李仕春酒后驾车,在北京王府井一家酒店附近被交警查获。

财新记者电话联系上李仕春。其表示:“司法机关掌握的情况是最客观的,我只是当事人,讲也不合适。”关于接受组织调查一事,他称“这个组织部门会按照有关的规定来办理”。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刘星告诉财新记者,一般来说,检方认为酒驾构成犯罪,那就是达到了醉驾的程度。至于本案中如何认定李仕春犯罪情节轻微、为何作出不起诉决定,其表示“具体情况不了解”,也未提供该案不起诉书决定书。

中国法学会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下设办公室、研究部、对外联络部、会员部等正厅级机构,研究部是其核心部门之一。

中国法学会官网信息显示,研究部是承担法学社团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数十个全国性法学社团的管理,此外,研究部还负责制定法学研究课题选题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招标立项、法治智库建设、优秀人才和成果评奖、举办中国法学家论坛等职责。

研究部下设学术组织处、学术研究处、法学成果应用处和法学社团管理处四个处室。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48岁的李仕春是浙江瑞安人,早年毕业于温州师范学院政教系,留校任教三年后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毕业后进入国务院法制办工作,2002年7月任中国法制出版社编辑部主任,成为正处级干部。

2005年,李仕春升任中国法学会下属的法学期刊《中国法学》杂志社副主编,成为副厅级干部。

2007年,中国法学会成立法律信息部,李仕春负责筹建,担任法律信息部主任,正式成为正厅级干部。2014年6月,李仕春任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并任职至今。

赞一下
(5)
5.8%
赞一下
(81)
94.2%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