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马高官消失两年后相续宣判

时间:2018-09-08 08:2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两年多以后,深圳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张士明终于有了明确的消息。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张士明受贿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今年8月,66岁的张士明已因受贿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张士明生于1952年6月,是河北顺平人,曾担任过深圳市政府多个委办局“一把手”。2010年,张士明担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并在这一位置上退休。

2016年8月16日,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人员在深圳市宝安机场将张士明带回调查,并在次日办理了对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判决书显示,从2005年到2014年,10年间,张士明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64万余元、港币2310万元。

在他受贿过程中,多名已经“出事”的深圳官员牵涉其中,包括深圳原常务副市长吕锐锋、深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朱廷峰、深圳市龙岗区原区委书记冯现学。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均有国土背景。

吕锐锋曾分管深圳国土局,朱廷峰曾担任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地政处处长、深圳规划局建设用地处处长等职务,冯现学曾担任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地政处处长。

收钱就“变脸”

2006年2月,深圳市国土局同意将深圳玉龙宫公司玉龙宫室内嬉水世界的用地调整至福田区莲塘尾片区,并核发了用地方案图。

当年9月,国土局向市政府作关于玉龙宫公司调整用地问题的请示时,提出了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暂缓办理用地手续,第二种意见是建议仍然按嬉水世界选址,第三种意见是同意玉龙宫公司取得规划许可证后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当时,国土局建议,按第一种意见执行。

朱廷峰因为在玉龙宫公司里有35%的干股,一直很关注事件进展。

2006年11月或12月的一天,玉龙宫所属的深圳市某集团董事长林某跟朱廷峰说,已经约好了吕锐锋、张士明、冯现学吃饭,要送些好处费给他们,确定的数额是送给张士明港币200万元,冯现学港币200万元。

吃饭时,林某说了一下玉龙宫项目的情况,请他们帮忙尽快按照国土局第三个意见通过,冯现学还问“地价是不是按照公告的市场价来计算”,当时大家都没有反对。

饭后,林某把现金和礼品放到他们车上。按照朱廷峰的说法,这次饭局后,国土局的态度发生了转变。

当年12月,国土局又向市政府请示,建议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拟同意玉龙宫公司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后办理用地手续;该项目用地按现行公告市场地价计收。

2007年初,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顺利通过了国土房产局的上述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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