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统战部长王社群自首后降低退休待遇

时间:2018-09-01 10:0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河北省邯郸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社群在自首27天后,河北省纪委监委给出了处理结果。

2018年8月31日晚,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邯郸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社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社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长期借用企业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其子提拔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收受礼金,违规低价购房;违反工作纪律,私自泄露干部选拔任用尚未公开事项。王社群能够投案自首,在审查中认错、悔错,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河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社群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降低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王社群出生于1956年3月,他曾任涉县县长、县委书记。2004年,他入列邯郸市委常委,后任市委秘书长、副市长、市委统战部部长等职。2016年6月退休,两年后,主动投案自首。

近日来,投案自首的涉案官员逐渐增多。

2018年7月底,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投案自首;8月1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投案自首;8月30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代全已投案自首。而江苏无锡一周内有3名干部主动投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对此评论称,国内一批涉嫌违纪违法的省部级及厅局级、县处级干部主动投案,“自首效应”正在形成。对走入歧途的人员而言,迷途知返才能重归正道。只要主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就还为时不晚。

王社群简历 

王社群,男,汉族,1956年3月出生,河北魏县人,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2.12-1995.06,馆陶县副县长

1995.06-1996.05,馆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93.08-1995.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6.05-1998.01,馆陶县委副书记

1998.01-2001.09,涉县县委副书记、县长(1997.09-2000.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9-2004.12,涉县县委书记

2004.12-2005.01,邯郸市委常委、涉县县委书记

2005.01-2005.03,邯郸市委常委、秘书长、涉县县委书记

2005.03-2011.04,邯郸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1.04-2011.08,邯郸市委常委、秘书长、群工部长

2011.08-2013.04,邯郸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2013.04-2015.06,邯郸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5.06-2016.06,邯郸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省十一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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