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严打黑保护伞 四厅官被移送法办

时间:2018-08-24 11:3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近期以来,山西严打“涉黑”保护伞,四名来自省监狱管理局、省高院、检察院的厅官日前被予以党纪处分并移送司法。

8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转发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称,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伟,副巡视员高奇和山西高院审委会原专职委员关中翔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山西省检察院原副巡视员贾文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四人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值得注意的是,王伟、高奇和贾文声曾“违法为涉黑罪犯减刑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关中翔则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涉黑罪犯被违法多次减刑,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玩忽职守罪”。

财新记者注意到,5月31日,高奇、关中翔被查;两周后的6月13日,王伟落马;不到10天,6月22日,退休一年半的贾文声也晚节不保。

监狱局长被指黑恶势力“保护伞”

在社会公众眼中较为神秘的监狱管理系统,是国家法定的刑罚执行机关,肩负着惩治黑恶势力的责任,本不应该形成监督缺失的“灯下黑”现象。然而,山西省监狱管理局的局长王伟、原副局长高奇,却应验了“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的俗语。

王伟是山西省监狱系统的“老人”,从参加工作至今的36年内一直任职于山西省监狱系统。21年内从晋城监狱分队长、内勤干事逐步晋升至党委书记、监狱长,2003年12月转岗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先后担任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政委.

2013年6月任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7月重返监狱管理局任党委书记、局长,直至被查。

官方通报指,王伟将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和应当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下属单位报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法为涉黑罪犯减刑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

王伟落马半月前,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副巡视员高奇被查。高奇2002年3月任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调研员、副主任,后相继担任刑罚执行处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与王伟共事并受其领导;2017年11月任副巡视员至落马。

官方指高奇违法为涉黑罪犯减刑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公务员招考、岗位调整和服刑人员调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

黑恶势力保护伞不仅存在于监狱管理系统,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山西高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山西省检察院也有人应声落马。

早年履历较为复杂的贾文声,1992年进入山西省检察院,25年内逐步晋升至副巡视员。在此期间,他先后在监所检察处、侦查监督处等两个实权部门任职14年,2015年12月任副巡视员,成为副厅级官员,直到2017年1月退休。

其被指“收受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法为涉黑罪犯减刑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罪犯服刑地分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

关中翔曾在太原中院、山西高院、临汾中院、太原铁路运输中院等多个法院任职36年,还曾是临汾中院和太原铁路运输中院院长。

其违纪事实包括“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涉黑罪犯被违法多次减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诉讼和职务提拔、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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