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佳:“七警案”认知鸿沟的背后

时间:2017-02-22 20:1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全球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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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香港“七警案”宣判,七名涉事警察全部获刑两年。这一事件发端于两年多前的“占领中环”运动、因涉及警察知法犯法滥用暴力、牵涉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等重大议题,而在陆港两地都备受关注。

案件宣判后,大陆社交网络讨论热烈,意见舆情鲜明分裂为两大阵营:一方认为判决失当、量刑过重,甚至出现不少人身攻击,乃至威胁殴打法官的言辞;另一方则认为案件审理合规、判决公正,赞赏香港法治得到彰显。

事情要回溯到2014年10月15日深夜,香港警方强制清场呼吁普选的“占领中环”运动,在龙和道以武力驱散示威者过程中,警民爆发激烈冲突,示威者曾建超由高处向警察淋泼液体。在大部分示威者被拘押上巴士的情况下,七名警察将已经失去反抗能力、双手被反扣的曾建超抬至一处暗角围殴。

警员们抬人和殴打的过程,被电视台记者全部拍摄了下来,成为至关重要的呈堂证据。此后,特区政府律政司对七名警员做出检控。最终,法庭裁定七名被告“袭击导致身体伤害罪”罪成。

判决一出,大陆社交网络上顿时热议一片。批评质疑者的意见之一是,袭警者曾建超仅仅获刑五个星期,七名警察判罪两年量刑过重。官方媒体《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形容这判决是“偏哨”,使香港法治“政治化”。更批评香港法治“没有建立起对中国宪法和《基本法》的忠诚”。

此外,更有一种意见提出,判案法官是英国国籍,说明香港司法未脱“殖民化”。《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侠客岛”就说,香港法律系统正被英国法官以及港英政府培养出来的人把持。这种民族主义话语,立即获得巨大追捧。某大陆网红评论人在其微信公众号文章末尾,直截了当打出“香港不是法外地,英奴法官必须惩”,文章很快获得超过十万阅读量,过千人打赏。

另一位同样始终秉持官方立场的红二代微博“大V”,更是公然发贴辱骂:“愿意实施殴打英籍‘法官’(引号为其发贴时所加)杜大卫杂种的人士出资一万元人民币,说话算数。”

这些言论一出,引发一片哗然。首先,七警涉案原因就是警察不当使用暴力。在法治社会,所有暴力行为应该交由法庭裁决处罚,不服判决还可以上诉。这样公然煽动暴力、侮辱法官,岂不是大大方方表明自己只笃信拳头说话的丛林法则,对于法治毫无认知吗?

其次,近年来,在中国社交网络民族主义情绪蔓延发酵的情况下,“逢西必反”已经成为常态。官方话语有意对立中国与西方,一方面渲染近代中国积贫积弱、被帝国主义欺凌的屈辱,一方面将当今中国与西方的关系描述为零和博弈、难以共赢的斗争,很多问题都以找出“亡我之心不死”的“幕后黑手”——境外敌对势力作为万能方案。而与大陆官方立场有分歧的港台人士,则无论其真正诉求和观点是什么,只要敢表达异议、质疑批评,都会被赠送一顶“独”帽。

在过去数年里,许多港台艺人仅仅是表达对于贸易协定的忧虑、对于特首普选的支持,便会被打为“台独”、“港独”,遭到抵制、百口莫辩。在这样的氛围下,大陆与港台价值观日渐撕裂,彼此心平气和对话几无可能。

而大陆舆论场争论中的另一方,观点则截然相反:认为事件恰恰体现了香港司法独立的优势,是香港法治的彰显。事实上,这背后的情绪也不仅仅局限在七警案这一单个案,而与近年来大陆屡次出现警方暴力执法,尤其是“雷洋案”之后触发的巨大心理震撼有关。

2016年5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生雷洋在前往首都机场接人途中被指嫖娼。根据北京检方发布的公告,当时五名警察对雷洋实施手臂围圈颈部、膝盖压制颈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脚踩面部、强行拖拽上车等行为,在雷洋身体瘫软、不再呼喊挣脱后,五名警察未进行现场急救和送医抢救,雷洋死亡。检方的结论是,涉案警察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两起案件案情相似而结局迥异,很容易引发联想。相较于香港的“七警案”,首先,雷洋案这起内地的“五警案”中所有摄像头和执法记录仪恰巧坏了,故而没有任何完整过程录像得以呈现。其次,七警案法官判词中有一条定罪理由:被告不但令香港警队蒙羞,也损害了香港在国际社会的声誉。

而雷洋案中的涉事警察在案发后接受采访时,曾故意做出虚假陈述,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引发巨大公众质疑,严重伤害警方公信力。最后,七警案历时两年,引发香港社会各界的大讨论,除了分析法律、政治、社会等领域,外延还扩展到新闻自由与传媒伦理。而对于雷洋案,始终迷雾重重,媒体报道受到限制,社交网络删贴封号、噤若寒蝉。

长久以来,在信息不透明、不畅通、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背景下,很多大陆网民有着“你没犯错警察怎么会抓你”乃至“警察打你你活该”的想法,这也是香港七警案在大陆显得十分刺目和新奇的原因。从这个角度来说,七警案无异于一堂法制启蒙课:再罪大恶极的人,其人身安全也受到法律的保护;警权并非漫无边界,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

在人口众多、国情复杂、法治尚不完善的中国,相信维稳压力下的强大警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得到改变。从这个意义上说,两个案子带来的震撼和思考非常清晰:公权力,尤其是身为国家机器的警权,必须得到法律的监督、限制、规范和制约。身为执法者,更有责任和义务敬畏法治。

每一个人都可能是雷洋,直到,法治到位的那一天。

作者是中国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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