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周筱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居住监视

时间:2021-08-05 16:1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过去时常针砭时事的中国律师周筱赟,据报上周六(7月31日)被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原因是他涉嫌寻衅滋事罪。

澎湃新闻今天引述周筱赟家属及其律师处,透露上述消息。

资料显示,周筱赟原任职《南方都市报》高级编辑,他也是著名爆料人,曾通过网络平台先后揭露了中石化天价酒事件、卢美美父女中非希望工程事件、重庆国际小姐选美黑幕、成龙基金会事件、李亚鹏与嫣然天使基金会事件、中华儿慈会48亿元巨款神秘消失等事件。

他曾获颁天涯社区2011年度爆料人、腾讯网2011年度深度记者奖、央视新闻周刊2012年度人物之一等荣誉。

针对上述案件,盘锦市公安局一名办案人员向澎湃新闻说,盘锦市公安局已经成立专案组,案件将由盘山县公安局办理。

周筱赟一名家属说,周筱赟是上周四(7月29日)从广州被盘锦警方带走的,“具体做了什么事涉嫌犯罪,对方称不方便透露。”周筱赟的微博在上周二(7月27日)晚9时25分后就没有再更新。

澎湃新闻引述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琮称,他于周一(8月2日)接受了周筱赟家属的委托,隔天(8月3日)来到盘锦。他并透露,周筱赟近期作为辩护律师正在办理盘锦一起“套路贷”案件。

赵琮也说,尽管已向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申请会见,但目前暂未见到周筱赟。他说,接待的工作人员称,目前因疫情防控,不允许当面会见。至于视频会见的申请,工作人员称由于设备还在调试当中,需要调试好后才能使用。

中国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另据多个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消息,周筱赟会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原因是他将公开庭审的视频放到了网上。据报,在周筱赟转发的视频中,检方一位公诉人说,司法人员受贿不办事,正是守住了司法底线。

不过,这项消息至今没有被官方证实或披露。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才亮今早在微博上说:“我知道周筱赟屡屡公开关注一些事件,近十多年来得罪了不少人,但盘锦与他有关的只有一个有关检察官在庭上发言逾越法律与道德底线引起公愤的那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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