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试点

时间:2021-10-24 07:2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国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北京综合讯)中国昨天宣布将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五年,但官方没有公布哪些城市将成为试点地区或详细的税率。

据官方通讯社新华社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昨天的会议上作出上述决定。

报道说,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中国国务院确定,将自国务院印发试点办法之日起算,期限为五年。

试点地区也将由中国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来确定。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报道也说,试点过程中,中国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据路透社报道,中国政府十多年来一直想推进实施房地产税,但遭遇到利益相关者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阻力。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喊出“共同富裕”口号、要缩小国内贫富差距后,终于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出房地产税提供必要的政治意志。专家认为,这将是一个世代以来中国房地产政策最重大的变革之一。

中国征收房地产税的声音最早在2003年浮现,但由于担心会打击需求和重挫房价,损害家庭财富和未来的房地产项目,以及使依赖卖地收入的地方政府面临财政危机,迟迟未能启动。官方2011年在上海和重庆展开试点,向高档公寓和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征收房地产税,税率为0.4%至1.2%。但该试点项目后来没有扩展到更多城市。

分析人士预计,这次更广泛的试点将首先包括华东和华南较富裕、经济更加多元化的地区,例如浙江和广东。上海易居中国研究与发展机构主任闫跃进说:“预计浙江很可能会被纳入,尤其是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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