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云娜:治港者“心存侥幸”就是一种腐败

时间:2022-01-09 09:5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香港01

作者:黄云娜

 

为政者要心怀敬畏而非心存侥幸——这本是最为基本的从政素养,但在治港团队当中非常缺乏。Omicron(奥密克戎)变种病毒带来的第五波疫情蓄势待发,全城战战兢兢戒备之际,包括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警务处处长萧泽颐、廉政专员白韫六等在内至少13名高级官员和20名立法会议员,却没有遵守特区政府关于“避免参加不戴口罩聚会”的呼吁,竟在周一(1月3日)出席港区人大代表洪为民的百人生日派对。事件引起社会哗然,也着实令人不解——这些治港者的治理意识到底有多不足,才会对自身的权力和使命毫无敬畏之心、才会对一触即发的疫情心存侥幸?

经此一疫,香港迟迟未能与中国大陆通关之谜终于解开——连治港精英都未有认真对待特区政府的防疫呼吁,又怎能说服普罗大众积极配合“疫苗气泡”等抗疫措施?

“我们再次提醒所有政府同事,Omicron已经进入社区,现时疫情严峻,昨天我还形容为一触即发的状况,公务员同事或其他政治任命的官员必须严守纪律,避免这些聚会,以免为卫生防护中心带来更大的工作量。”特首林郑月娥前晚(1月6日)交代10多名高官出席百人派对来龙去脉时,一再提醒所有官员都应自律。

然而,正是这种过于相信自律的态度,才会促使官方未有致力堵塞抵港检疫漏洞,导致带有Omicron变种病毒的国泰航空机组人员引起社区爆发;也正是这些过于依赖自律的政策,才会让治港者的心口不一尽现人前,衍生让香港蒙羞、让中央无光的“洪为民生日派对”事件。

对于治港精英而言,“自律”的前提,必须是他们具备足够的治理意识——即深切明白自己就是“港人治港”的首要责任主体,被赋予“高度自治”的权力,也肩负“至高无上”的使命,自然就会对这份权力和使命怀有敬畏之心——敬畏授权赋权的人民,时刻以人民利益为依归,遵循规矩、如履薄冰,畏惧有负人民重托之事;敬畏从事公职的责任,时刻把人民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积极投入、尽心尽力,畏惧庸政懒政怠政之事。

可惜,很多治港精英不但没有敬畏之心,反倒心存侥幸。

以冠病疫情为例,过于宽松的入境检疫措施曾经酿成多次社区爆发,也导致大陆官方质疑香港防控成效,迟迟不愿开放免检疫入境政策;而每一个“宽松”的政策背后,都离不开一种“贪方便”“省麻烦”“偏商家”“博一博”的侥幸心理和管理思维——例如直到第三波爆发之前,特区政府仍未要求从疫情严竣的海外地区抵港人士进行集中隔离,甚至容许海员和机组人员豁免病毒检测、自由出入社区;又如这次第五波疫情的出现,就是源于官方为了便利航空公司的营运,甘愿赌上疫情重临的风险,而豁免机组人员进行“强制性”和“闭环式”的集中检疫,容许他们自律在家隔离,结果有人违反规例外出聚餐,也有人传染同住家人,社区传播因而一发不可收拾。

“洪为民生日派对”事件同样如是。无可否认,“畀面(给面子)派对”的确是香港特色政商社交文化,而洪为民作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又是人脉甚广的前海管理香港事务联络官,更是有份选拔治港者的选举委员会委员之一,生日宴会有逾百人道贺是再自然不过;况且,当时政府也未收紧社交距离,入场规例也都跟足法律程序——但问题是,他举办生日宴会当天,又一城望月群组已有爆发迹象,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也公开劝喻市民避免参加不戴口罩的社交聚会,坊间气氛更紧张得一度盛传港府将会全面封锁关口及禁止晚市堂食,他却仍然坚持举办存在较高传播风险的生日派对,而那13名高级官员和20名立法议员也公然漠视官方呼吁,反而把握时机聚会。

试问,如果这些治港者们能对自身权力和使命怀有敬畏之心,又怎会把个人的社交需求置于社会整体的安全利益之上,又怎么会把联谊活动当成工作要务?反之,要不是这些治港者们抱有一种“唔会咁巧(不会那么巧)”“无咁黑仔(不会那么倒霉)”的侥幸心态,又怎么看不到顶风作案的事态严重?

可悲的是,事件揭发之后,不少治港者对此却仍后知后觉,甚至试图为涉事的党友解画,反而自暴其短。例如本身是徐英伟“党友”的民建联元老兼行政会议成员叶国谦,认为对方无须“下台”问责,因为官员身处其他私人场合同样存在感染风险,而他若获邀也会出席派对——可见他仍未意识到公职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又如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竟然表示“当时天下太平未有爆发风险,正常人都有社交活动,社会不应耗时追究派对事件而忽略堵塞防疫漏洞”——反映他仍未明白到公职人员必须比纸更白。

更加可怜的是,除了疫情之外,这种“心存侥幸”而非“心怀敬畏”的精神面貌,还可见诸于整个治港团队的治理不善当中,简直就是某种意义上的“集体腐败”,导致公权力未能充份发挥作用。

以“特区政府”为例,在香港治理体系当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主责制定和推动社会的发展规划、促进和监管市场的有效运作、建立公平又合理的分配机制、提供贴地又高质的公共服务、维护安宁又稳定的社会秩序;然而,纵观回归25年来的治理实践,官方总让人质疑它忘却了本职,有时候甚至根本就不像是个“政府”——

在“自由市场经济”几乎失效的时候,它总以“资本主义制度”为由合理化阶级的对立和贫富的差距;在社会深陷“选举迷思”的时候,它又跟着民粹“舍本逐末”,误把经济问题当成政治问题,未能透过有效的治理化解各种矛盾;明明有着富可敌国的钱和行政主导的权,却总是碍于落后时代的官僚制度而故步自封,甚至从制度的主人沦落成为制度的仆人;明明就是香港的“超级大地主”、拥有绝对的土地发展话语权,也理应承担公平合理的资源配置,却总是任由“市场”背后的“资本”喧宾夺主,又对普罗大众所遭受的不公待遇视而不见。

正因为此,深层结构矛盾才会积重难返,社会发展颓势才会无法挽回。

众所周知,特区政府早于2002年由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推行俗称“高官问责制”的“主要官员问责制度”,以加强政治委任官员在特区治理的责任和承担——按理说,这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敬畏之心同时消减侥幸心理。然而,尽管制度列明主要官员需要为重大政策失误或个人操守问题而下台,但过去19年来只有四名高官因被指犯错而自动辞职,且自2012年后已经形同虚设——不是没有官员需要问责,而是没有官员主动承担责任。

香港问责文化之所以不成气候,事源这套政治问责缺乏清楚的制度伦理和具体的问责传统,导致普罗大众对“问责”的认知形成两种误解——以为问责等同追究责任;以为下台就是问责的必然且唯一结果。事实上,问责制初衷是要求政治任命官员制订、解释和推介政策,以争取立法会和市民支持,并为失误承担责任——可以说,制度重点在于“担责之后”,即要找出问题本质、吸取教训、加以改进,而“下台”只是“担责”的一种表态或开始,并非为了营造“表面上解决了问题”的假象以封住悠悠众口的终点。

偏偏,大家总是习惯对“问责”和“下台”作出唯一挂钩,徒使民众习惯性高呼“换人”,而不再探究问题的真正解决方法;久而久之,社会对问责的认知也愈来愈模糊,甚至偏离问责精神本意——不但难以培养敬畏之心,反而扭曲成为不敢作为的避责行为或躺平作态,简直“如入无人之境”,就像特区政府一样,鲜少承认治理错误——这很难不让人怀疑它根本不知自己错在哪里,遑论要为任何错误承担责任。

根据《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如果政治委任官员涉嫌违反其职责或《守则》内的条文,行政长官会按适当程序进行调查再予以处分,包括警告、公开谴责、停职或免职。如个案涉及主要官员,行政长官可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议把有关官员停职或免职。

若要重建治港者的治理意识,就应该从常怀敬畏之心开始、从摒弃侥幸心态开始、从改造问责文化开始——该道歉的道歉,该下台的下台,该解决的解决——然后专心致志防控疫情、集中资源推动治理改革,莫再蹉跎香港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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