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协会“割韭菜式”维权,注定不得人心

时间:2021-11-25 13:4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前两天,闹得沸沸扬扬的“逍遥镇胡辣汤” 商标权之争,随着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维权,暂告一段落。没想到,“潼关肉夹馍”来接力了。

日前,河南郑州、洛阳等地几十家商户老板反映,他们带“潼关”字样的小吃店被指涉嫌侵权。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要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还需缴纳99800元。有媒体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疑似被黑,满屏闪烁着“无良协会”的绿色字体。

另据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已起诉全国多个被指使用该商标的店铺,近几个月内有210个开庭公告。

含地理名称的商标保护,向来是权益纠纷中的一大难点。商标是“普通商标”还是“地理商标”,使用地点表述是“侵权”还是“善意的描述性使用”,维权是“保护品牌”还是如网友所说是“收保护费”,这些恐怕都大有争议空间。

协会看似有理有据,但商家为难、公众反感,恐怕主要还是因为协会的“吃相”太难看了。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批量”起诉了遍及全国的数百家小吃店,以及开口不低的赔偿金和后续缴纳费用,都很难让人完全解读为是为了商标保护和品牌发展,被说成像“收保护费”,也符合很多人的观感。

得说一句,黑协会网站肯定是不对的。但这种“非对称对抗”,让很多网友直呼痛快,这一幕值得玩味,也说明“群众心里有杆秤”。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权利人当然可以主张权利,但关键还是看是否有理有据。正如律师付建表示,当商标的独特性与社会公共需要的普遍性产生冲突时,根据商标的特性,应让位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利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这才是《商标法》的立法目的。

气势汹汹地维权,结果却是社会民意的一片哗然,虚耗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最后一地狼藉、草草收场。更重要的是,经过这一番折腾,“逍遥镇胡辣汤”的名声变得更好了吗?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社会观感,变得更加“正义”了吗?这些都值得潼关肉夹馍协会思考。

即便协会的目的是单纯维护品牌,但从社会效果看,剑拔弩张、索赔求偿也未必是最佳方案。这是由商标保护的复杂性所决定的。侵权与否需要大量细致的梳理,如果只摆出强硬的派头,权利主张粗糙笼统,就必然会遭到巨大的舆论反弹。

目前看,“逍遥镇胡辣汤”也好,“潼关肉夹馍”也好,从辨识度上来说,和已经商标化的“兰州牛肉拉面”和“沙县小吃”不同,一般人大概也说不出各种胡辣汤、肉夹馍有什么区别。在法律上,这也是“显著性较弱”,维权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也很难说。

而且,陷入侵权纠纷的大多是博弈能力弱小的小商家,无论是打官司还是赔偿,对他们来说都经不起这些折腾,情急之下只能是把“逍遥镇”换成“逍停镇”。相关协会如果希望扩大品牌影响力,那么对小商家竭泽而渔,逼得它们改头换面乃至关门大吉,恐怕也是不明智的。

如果真是出于公益,比较合理的办法还是和商家一道,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成长,一起把市场和品牌做大做强。协会真正起到完善标准、口味研发、开拓市场的作用,给商家经营多一些业务指导和帮扶。

小吃协会“割韭菜式”维权,注定不得人心。说到底,很多地方特色美食都是历史形成的,品牌是广大商家一点一滴共同打拼出来的,很难说属于哪个企业或哪个协会。面对商标之争,表示不搞垄断的“扬州炒饭”,或许才是更好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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