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房地产税将调整收入分配与土地财政

时间:2021-10-24 08:4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明报

中国楼市再迎来重磅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授权国务院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由试点地区政府制定具体细则,试点期限为5年。决定未透露将执行试点的城市,学者及内媒指出,试点预计在经济条件好、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率先展开。

新华社报道,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指出,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决定称,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试点期限为5年。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半年以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需继续授权的,可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决定发布后,财政部、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随即表示,将依照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易宪容表示,国务院现在只说要试点,但没有基本框架建设,仍面临很多问题。他认为,房地产税推出来“要达到什么目的”、相关税率及免税条件,中央要讲明白、规定清楚,不能由地方政府去搞。他称,因现时地方经济依靠房地产拉动的发展模式,若中央不设定税基,地方政府怕触动房价引发连环效应,一定往最低去做房地产税的税率比,“公平公正的房地产税一定会牵涉房价调整,房价一调整,整个经济发展模式一定要转型”。决定未透露将执行试点的城市,易宪容称,“试点肯定要经济条件好的地方”。

经济观察网指出,试点城市可能会基于几点考量,一是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东部沿海城市;二是过去一段时间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如深圳、杭州、上海等地;三可能要考虑到土地出让金收入比较高的城市,比如苏州、杭州、上海;四是有较好纳税基础,比如上海、重庆,已经试点过房产税的城市。

文章续指,财政部、国税总局、住建部等主管部门5月在京召开房地产税座谈会,上海、重庆、深圳、杭州、苏州、济南相关负责人均有参加。会上总结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经验,还向深圳、杭州、苏州、济南城市征询“是否支持其所在城市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等问题。房地产税涵盖开发建设、房产交易和持有三大环节。房地产税中的持有环节税,即房产税,目前只有上海、重庆两试点。

中国政府10多年来一直想推进实施房地产税,但据报遭遇来自地方政府在内的多方阻力,人们害怕楼价下滑或出现恐慌性急售,市场一直担心该税影响经济增长。《华尔街日报》上周四(21日)引述熟悉政府商议情况的消息人士指,由于担心会造成更广泛的影响,开征房地产税的试点城市已从最初计划的约30个减为10个左右。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社科院金融发展室前主任易宪容对明报表示,“房地产税2003年就说要做,当时我们弄了很多研究报告,一直到现在(还没正式推出),可见阻力很大”。实际上,房地产税是世界上相当普遍的税种,“连津巴布韦都有,就中国没有”;但持有房子的人没人愿意交税,“有权利的人持有最多房产,一讨论就堵死了”。

他指出,房地产作为20多年来中国最大的财富分配机制,占目前中国居民的财富70%以上,“一点个人所得都要交税,(房地产)这么大的一个体量不交税,是相当不公平。政府要搞共同富裕,如果不用房地产税调整,基本上就是一句空话”。

易宪容补充,一方面征房地产税要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另一方面要让地方政府不依赖土地财政;但这样中国的土地财政肯定要调整,如设立全国性的土地基金,政府卖土地得钱放进基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调节各个地方土地出让金,公平使用。“如果税征收得合适,对房地产市场影响会很大,投资性市场热度马上就会退下来”。但最终转型完成后,由于稳定了预期,减少了各方面不确定性,地方政府会更加愿意出让土地,房地产开发商也愿意大胆开发,市场供给就会愈来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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