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大学将由三部委确定最终名单

时间:2017-01-25 21:0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即时新闻

接棒“985”“211”的“双一流”工程实施办法终于出台。谁能入选?不再由国家指定,而是由专家委员会“认定”。高校也可根据自主编制的整体建设方案、分学科建设方案决定经费使用。但要经受中期和期末评价,出现重大问题者将被调整出建设范围 《办法》指出,将支持建设一百个左右学科。对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自东方ic

  (记者陈少远)备受关注的“”实施办法终于出台。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5日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以“五年”为一周期的“双一流”建设将采取设立专家委员会,论证认定标准的方式进行遴选。

  《办法》指出,将支持建设一百个左右学科。对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

  高校也可根据自主编制的整体建设方案、分学科建设方案决定建设经费如何使用,但要经受中期和期末评价,出现重大问题者将被“调整出建设范围”。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简称“双一流”),是继“985工程”“211工程”后,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又一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此前中国实行的“985工程”、“211工程”等大学重点建设工程,将被统一纳入此范畴。

  2015年11月,国务院正式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此前,相关部委曾表示,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将在2016年年内公布。

  根据《方案》部署,我国将“分三步走”统筹建设中国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第一步是到2020年,有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再至2030年,更多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第三步则是,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上述《办法》对于中国未来如何重点建设高等教育提出了具体支持方案。中国将按照“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两类布局建设高校,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引导和支持具备较强实力的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差别化发展”。

  专家委员会“认定”谁入选

  《办法》提出,采取“认定方式”确定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具体方法为,设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人员组成。

  该专家委员会将以“中国特色学科评价”为主要依据,参考国际相关评价因素,综合高校办学条件、学科水平、办学质量、主要贡献、国际影响力等情况,以及高校主管部门意见,论证确定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认定标准。

  在此认定标准基础上,专家委员会遴选产生拟建设高校名单,交由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议确定。

  “以前的重点建设项目是由国家指定院校。”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张端鸿告诉财新记者,此前中国的大学重点建设经费通过专项拨付,使用不自主,绩效导向不明确。

  “此次重点建设工程的创新处体现在遴选方式采取了注重证据的循证决策和注重经验的专家判断相结合的方式。”张端鸿分析,今后这种方式将作为重点建设机制固化下来。

  根据《办法》,一百个左右被支持的学科,主要包括“一批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学科”,“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一批国家急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的学科”,以及要积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

  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加大

  “《办法》的创新还在于建设经费整体下达,统筹使用。这部分钱下达高校后,高校拥有比较大的自主调配使用权。”张端鸿告诉财新记者,以后的“双一流”建设经费将不复此前的重点建设工程,需要通过专项预算方式支出,导致“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

  《办法》要求,列入拟建设名单的高校可自主确定建设思路和学科建设口径和范围,“合理选择建设路径”,并自主编制整体建设方案、分学科建设方案。

  “综合考虑各渠道资金和相应的管理要求”,在经费使用上,《办法》规定,入选高校可以5年为一周期,统筹安排建设和改革任务,设定分阶段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细化具体执行项目,并要提出系统的考核指标体系,“避免平均用力或碎片化”。

  对于大学对重点建设经费的使用,《办法》还要求有关部门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改革,在经费管理、科研评价等方面切实落实建设高校自主权。并要求建设高校完善经费使用管理方式,切实管好用好,提高使用效益。

  “增强了高校自主安排经费的能力。”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在解读文章中指出,新的建设方案要求北大应“进一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

  “精准支持”高校和学科

  《办法》提出,对于入选“双一流”的大学和学科,将创新支持方式,强化“精准支持”,综合考虑建设高校基础、学科类别及发展水平等,给予相应支持。

  其中,中央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央高校学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

  而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范围的地方高校,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予以引导支持。

  《办法》还提出,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大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力度。建设高校也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多元支持的长效机制。

  “《办法》强调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多种方式’主要是指各级地方政府和其他部委(主管重点大学)的投入。”张端鸿分析。

  目前,已有22省份均在近几个月内公布了“双一流”建设计划,据汇总统计,已提出经费保障的11省,计划投入的总额已达400亿。

  将设中期和期末评价“两道关”

  对于入选高校和学科,“双一流”工程将开展中期和期末评价。

  《办法》指出,在建设中期,建设高校需进行自评,发布关于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的自评报告。

  专家委员会将据此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加大支持力度;反之,则“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

  若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建设学科,将被“调整出建设范围”。

  在建设期末,建设高校要发布整体自评报告。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办法》提出,对于建设成效特别突出、国际影响力特别显著的少数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将“在资金和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

  “对建设成效进行动态跟踪,动态调整,避免了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建设学科的固化。”张端鸿预测,高校和学科此后的动态调整,“还是小幅度的动态调整,因为前期精心遴选的都是基础好、势头好的高校和学科”。

  河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广明在公开撰文中提醒,“双一流”建设的主线是调整优化大学布局结构,地方性大学不宜把参与到“双一流”建设作为发展重点,“而应该把服务当地经济社会、为当地经济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作为发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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